中新社莫斯科7月24日电 俄罗斯国防部当地时间24日通报表示,两架试图对莫斯科设施目标发动袭击的乌克兰无人机被俄军电子战设备干扰并坠毁。
俄罗斯国防部表示,24日凌晨,乌克兰方面试图用两架无人机对莫斯科市内设施发动恐怖袭击,但遭到挫败。两架无人机被俄军电子战设备压制并坠毁。袭击未造成人员伤亡。
莫斯科市长索比亚宁稍早前通过社交媒体表示,莫斯科时间24日凌晨4时许,该市两栋非住宅建筑遭到无人机袭击,但未造成严重损失或人员伤亡。应急、护法等相关部门已赶赴现场处置。
据俄罗斯媒体援引应急部门的消息报道称,当天在莫斯科共青团大街17号附近发现一架无人机残骸。另一架无人机坠毁在莫斯科利哈乔夫大街上的一栋商务楼,造成该建筑第17层和18层约50平方米的玻璃破碎。初步信息显示袭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莫斯科共青团大街交通已恢复通行。
俄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称,当天发生的无人机袭击事件是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完) 【编辑:曹淼欣】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24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程序,依法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共25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执法主体。2018年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履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职责;2020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应急管理部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需要,《规定》中将适用主体明确为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二、关于处罚金额。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对相应的罚款金额予以调整。
三、关于情节认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规定》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予以细化,明确了8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情形。
四、关于裁量基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规定》针对不同情形,明确了裁量基准,同时规定对负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可以下划相应的幅度处以罚款。 【编辑:周驰】